清康熙、雍正年間,額魯特(亦有記載“厄魯特”)蒙古土爾扈特部逐步移駐今額濟納旗境。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土爾扈特部首領阿拉布珠爾在北京覲見康熙皇帝時,被封爵為固山貝子,賜嘉峪關外黨河、色爾騰湖、阿爾金山以東區(qū)域為其牧地。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阿拉布珠爾之子丹宗繼位后,請求內徙。清雍正九年(1731),經陜西總督查郎阿批準,遂賜額濟納河中下游一帶為土爾扈特部駐牧地。清乾隆十八年(1753),清朝編成額濟納土爾扈特旗(額濟納地域與土爾扈特結合為旗的稱謂),授羅卜藏達爾扎札薩克職,掌理旗務,直屬理藩院,由陜甘總督節(jié)制。
民國2年(1913)2月,中華民國政府將額濟納土爾扈特旗仍列為特別旗,直屬中華民國政府蒙藏事務局,并受甘肅寧夏護軍使節(jié)制。民國3年(1914)8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決定,額濟納土爾扈特旗歸甘肅省寧夏道管轄。民國17年(1928),建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后,額濟納土爾扈特旗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管理。后改由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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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雍正年間,額魯特(亦有記載“厄魯特”)蒙古土爾扈特部逐步移駐今額濟納旗境。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土爾扈特部首領阿拉布珠爾在北京覲見康熙皇帝時,被封爵為固山貝子,賜嘉峪關外黨河、色爾騰湖、阿爾金山以東區(qū)域為其牧地。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阿拉布珠爾之子丹宗繼位后,請求內徙。清雍正九年(1731),經陜西總督查郎阿批準,遂賜額濟納河中下游一帶為土爾扈特部駐牧地。清乾隆十八年(1753),清朝編成額濟納土爾扈特旗(額濟納地域與土爾扈特結合為旗的稱謂),授羅卜藏達爾扎札薩克職,掌理旗務,直屬理藩院,由陜甘總督節(jié)制。
民國2年(1913)2月,中華民國政府將額濟納土爾扈特旗仍列為特別旗,直屬中華民國政府蒙藏事務局,并受甘肅寧夏護軍使節(jié)制。民國3年(1914)8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決定,額濟納土爾扈特旗歸甘肅省寧夏道管轄。民國17年(1928),建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后,額濟納土爾扈特旗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管理。后改由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