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性質(zhì) 方志的基本屬性。學術(shù)界對方志性質(zhì)有不同的認識。古代有地理書、歷史書、政書等說法,其中“地理書”說與“歷史書”說在歷史上長期占據(jù)主導(dǎo)地位,并于清代形成以戴震等為代表的地理學派與以章學誠等為代表的歷史學派之爭。民國時期,黎錦熙提出方志兼屬史、地的觀點。1949年后,特別是新編地方志工作開始后,方志界對方志的性質(zhì)開展了大討論,有的主張是文獻,有的主張是著述,出現(xiàn)了信息書、資料性著述、地情書、百科全書、科學文獻、一方古今總覽、資料書、邊緣學科、獨立文體等眾多說法。2006年頒布《地方志工作條例》,將“地方志書”的基本屬性表述為資料性文獻。此后,仍有學者撰寫文章,從系統(tǒng)概念、邏輯方法、哲學原理、歷史演變等方面對方志性質(zhì)進行深入研究。(摘自:《方志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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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性質(zhì) 方志的基本屬性。學術(shù)界對方志性質(zhì)有不同的認識。古代有地理書、歷史書、政書等說法,其中“地理書”說與“歷史書”說在歷史上長期占據(jù)主導(dǎo)地位,并于清代形成以戴震等為代表的地理學派與以章學誠等為代表的歷史學派之爭。民國時期,黎錦熙提出方志兼屬史、地的觀點。1949年后,特別是新編地方志工作開始后,方志界對方志的性質(zhì)開展了大討論,有的主張是文獻,有的主張是著述,出現(xiàn)了信息書、資料性著述、地情書、百科全書、科學文獻、一方古今總覽、資料書、邊緣學科、獨立文體等眾多說法。2006年頒布《地方志工作條例》,將“地方志書”的基本屬性表述為資料性文獻。此后,仍有學者撰寫文章,從系統(tǒng)概念、邏輯方法、哲學原理、歷史演變等方面對方志性質(zhì)進行深入研究。(摘自:《方志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