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國務(wù)院頒布了《全國地方志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5—2020年)》,要求加強組織領(lǐng)導(dǎo),高度重視修史修志,把歷史智慧告訴人們。去年底召開的全國地方志系統(tǒng)先進模范座談會,再一次引起人們對編修地方志的關(guān)注。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但今天編修地方志有什么現(xiàn)實意義呢?對此需要深入思考、合理解答。
我國歷史上尤其是明清時期的地方官員非常重視編修地方志。明代山西巡撫楊宗氣有句名言:“治天下者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狈喢髑鍟r期的地方志,地方官員經(jīng)常會談及“守土者之責(zé)”,認為“征文考獻,守土者之責(zé)”。正因為地方官員將修志作為“守土者之責(zé)”,并認真其事,明清時期才留下了一大批體例嚴謹、資料翔實的通志、府志、縣志供我們今天參考。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把編修地方志提到“守土者之責(zé)”的高度,原因頗多,而認識到地方志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是一個重要原因。明人戴金曾概括地方志的四大功能:征治、樹風(fēng)、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對當(dāng)前我們認識編修地方志的意義仍然有啟發(fā)。
征治,可視為地方志的資政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清楚地認識到“史以鑒古今,志以資治理”的道理。地方志對守土之吏的作用有:新上任官員通過地方志可以察知本地風(fēng)土人情、參考前代文物典章、借鑒前人治理經(jīng)驗,然后便能有針對性地施政。對一些地方官員來說,在施政中用好地方志,就會“如以右手搔左臂”,得心應(yīng)手;若不利用地方志的翔實記載來施政,就很難不“操刀傷手”。本任官員新修地方志,則可總結(jié)本人的施政經(jīng)驗,為后世留下鏡鑒。他們認識到治理得失、社會變遷“若不編集一書,俾后之守土者有所考核,亦缺典也”。
樹風(fēng),可視為地方志的教化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為,地方志可以“志已往以鑒來茲,將以觀民風(fēng),定民志,存乾坤之正氣,通宇宙之大觀,扶世翼教,與國史相為表里”。當(dāng)然,他們編修地方志大多帶有“維持名教”的目的,希望后之閱讀者“油然而生忠孝節(jié)義之思”。他們所說的這種教化功能既是對民講的,“使閱是編者感王化之隆,作忠作孝,尊禮讓,重廉恥,而士益善,而民益良”;也是對官員講的,“官于斯者,知名宦之慈惠循良,思有以繼其芳躅”。
明賢,可視為地方志的宣傳功能。每個地方都有名人,通過地方志可以記錄地方先賢、歷史名人的嘉言懿行,使其得到傳揚,進而弘揚本地歷史文化。明清時期地方官員對此也有充分認識。對于本地名人,不能聽任其姓名長期湮沒無聞,遂選取磊落瑰奇之士,在地方志中以鄉(xiāng)賢、忠義、孝友、懿行、文苑、儒林等類目記敘其事跡,“俾后之覽者流連感慨,景仰不置”。他們也認識到地方志可以全面宣傳本地歷史文化。如果沒有方志,則“百里之地若蒙若昧,江淮名勝幾同草莽矣”。
紀異,可以視為地方志的存史功能。紀異就是記錄與其他史籍、文獻不一樣的史實。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識到,古今因革之宜、人才升降之故,經(jīng)史所未詳,而志備之,一一可考而知也。這是因為編修地方志擁有地近易核、時近跡真的優(yōu)長,能夠更精細、更具體、更確切地反映史實,可以續(xù)史之無、詳史之略、參史之錯。由于地方志有此作用,因而能成為正史的有益補充。
征治、樹風(fēng)、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的具體內(nèi)涵和作用方式雖然今天已經(jīng)有了很大變化,但仍然可用于概括我們編修地方志的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個地方都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需要通過編修地方志來記錄黨帶領(lǐng)人民走過的光輝歷程、取得的豐功偉績,發(fā)揮其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作用。(作者:嚴昌洪)
2015年8月,國務(wù)院頒布了《全國地方志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5—2020年)》,要求加強組織領(lǐng)導(dǎo),高度重視修史修志,把歷史智慧告訴人們。去年底召開的全國地方志系統(tǒng)先進模范座談會,再一次引起人們對編修地方志的關(guān)注。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但今天編修地方志有什么現(xiàn)實意義呢?對此需要深入思考、合理解答。
我國歷史上尤其是明清時期的地方官員非常重視編修地方志。明代山西巡撫楊宗氣有句名言:“治天下者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狈喢髑鍟r期的地方志,地方官員經(jīng)常會談及“守土者之責(zé)”,認為“征文考獻,守土者之責(zé)”。正因為地方官員將修志作為“守土者之責(zé)”,并認真其事,明清時期才留下了一大批體例嚴謹、資料翔實的通志、府志、縣志供我們今天參考。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把編修地方志提到“守土者之責(zé)”的高度,原因頗多,而認識到地方志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是一個重要原因。明人戴金曾概括地方志的四大功能:征治、樹風(fēng)、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對當(dāng)前我們認識編修地方志的意義仍然有啟發(fā)。
征治,可視為地方志的資政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清楚地認識到“史以鑒古今,志以資治理”的道理。地方志對守土之吏的作用有:新上任官員通過地方志可以察知本地風(fēng)土人情、參考前代文物典章、借鑒前人治理經(jīng)驗,然后便能有針對性地施政。對一些地方官員來說,在施政中用好地方志,就會“如以右手搔左臂”,得心應(yīng)手;若不利用地方志的翔實記載來施政,就很難不“操刀傷手”。本任官員新修地方志,則可總結(jié)本人的施政經(jīng)驗,為后世留下鏡鑒。他們認識到治理得失、社會變遷“若不編集一書,俾后之守土者有所考核,亦缺典也”。
樹風(fēng),可視為地方志的教化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為,地方志可以“志已往以鑒來茲,將以觀民風(fēng),定民志,存乾坤之正氣,通宇宙之大觀,扶世翼教,與國史相為表里”。當(dāng)然,他們編修地方志大多帶有“維持名教”的目的,希望后之閱讀者“油然而生忠孝節(jié)義之思”。他們所說的這種教化功能既是對民講的,“使閱是編者感王化之隆,作忠作孝,尊禮讓,重廉恥,而士益善,而民益良”;也是對官員講的,“官于斯者,知名宦之慈惠循良,思有以繼其芳躅”。
明賢,可視為地方志的宣傳功能。每個地方都有名人,通過地方志可以記錄地方先賢、歷史名人的嘉言懿行,使其得到傳揚,進而弘揚本地歷史文化。明清時期地方官員對此也有充分認識。對于本地名人,不能聽任其姓名長期湮沒無聞,遂選取磊落瑰奇之士,在地方志中以鄉(xiāng)賢、忠義、孝友、懿行、文苑、儒林等類目記敘其事跡,“俾后之覽者流連感慨,景仰不置”。他們也認識到地方志可以全面宣傳本地歷史文化。如果沒有方志,則“百里之地若蒙若昧,江淮名勝幾同草莽矣”。
紀異,可以視為地方志的存史功能。紀異就是記錄與其他史籍、文獻不一樣的史實。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識到,古今因革之宜、人才升降之故,經(jīng)史所未詳,而志備之,一一可考而知也。這是因為編修地方志擁有地近易核、時近跡真的優(yōu)長,能夠更精細、更具體、更確切地反映史實,可以續(xù)史之無、詳史之略、參史之錯。由于地方志有此作用,因而能成為正史的有益補充。
征治、樹風(fēng)、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的具體內(nèi)涵和作用方式雖然今天已經(jīng)有了很大變化,但仍然可用于概括我們編修地方志的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個地方都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需要通過編修地方志來記錄黨帶領(lǐng)人民走過的光輝歷程、取得的豐功偉績,發(fā)揮其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作用。(作者:嚴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