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容錯糾錯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三個區(qū)分開來”重要要求,旗幟鮮明支持和保護作風正派、擔當作為、銳意進取的干部,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現(xiàn)就推進容錯糾錯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容錯糾錯要堅持事業(yè)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等原則,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激勵廣大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擔當作為;不該容的堅決不容,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二、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誰追責問責,誰負責容錯”要求,結合動機態(tài)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挽回損失以及整改成效等情況,對干部的失誤錯誤綜合分析后進行容錯糾錯。
三、對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xiàn)的失誤錯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為推動發(fā)展的無意過失,以及在理舊賬、解難題,執(zhí)行急難險重任務等工作中沖鋒在前、主動履職、擔當作為,出現(xiàn)失誤錯誤并積極主動糾錯整改的,大膽容錯。
四、對干部明知故犯、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弄虛作假、坑害百姓、官商勾結、貪贓枉法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不容。
五、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堅持有錯必糾,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fā)現(xiàn)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幫助干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讓他們放下包袱、輕裝上陣;督促容錯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失誤錯誤重復發(fā)生。
六、容錯應當經集體研究決定,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全面辯證歷史地看待問題,以扎實的工作過程、妥當?shù)奶幚斫Y果,贏得干部信服、群眾認可,做到對干部負責、對黨負責、對歷史負責。
七、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予以澄清正名;對誣告陷害者一經查實,依規(guī)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八、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強對容錯糾錯工作的領導,樹立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個人擔當、干部為事業(yè)擔當?shù)孽r明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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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容錯糾錯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三個區(qū)分開來”重要要求,旗幟鮮明支持和保護作風正派、擔當作為、銳意進取的干部,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現(xiàn)就推進容錯糾錯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容錯糾錯要堅持事業(yè)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等原則,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激勵廣大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擔當作為;不該容的堅決不容,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二、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誰追責問責,誰負責容錯”要求,結合動機態(tài)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挽回損失以及整改成效等情況,對干部的失誤錯誤綜合分析后進行容錯糾錯。
三、對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xiàn)的失誤錯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為推動發(fā)展的無意過失,以及在理舊賬、解難題,執(zhí)行急難險重任務等工作中沖鋒在前、主動履職、擔當作為,出現(xiàn)失誤錯誤并積極主動糾錯整改的,大膽容錯。
四、對干部明知故犯、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弄虛作假、坑害百姓、官商勾結、貪贓枉法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不容。
五、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堅持有錯必糾,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fā)現(xiàn)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幫助干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讓他們放下包袱、輕裝上陣;督促容錯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失誤錯誤重復發(fā)生。
六、容錯應當經集體研究決定,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全面辯證歷史地看待問題,以扎實的工作過程、妥當?shù)奶幚斫Y果,贏得干部信服、群眾認可,做到對干部負責、對黨負責、對歷史負責。
七、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予以澄清正名;對誣告陷害者一經查實,依規(guī)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八、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強對容錯糾錯工作的領導,樹立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個人擔當、干部為事業(yè)擔當?shù)孽r明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