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偽時期,成立過“包頭市體協(xié)分會”。國民政府時期由市(縣)政府文教局(科)分管體育事宜。
1950年,包頭市人民政府成立后,由文教局對學校體育工作進行領導,其下屬的包頭市文化館負責組織職工文體活動。1953年,成立包頭市人民政府體育工作委員會,副市長王金泉兼任主任。1954年下設辦公室和體育場。1955年改為體育運動委員會,副市長墨志清兼任主任,增設群眾體育組、運動競賽組,并著手建立委員會,吸收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1956年,副市長孟琦兼體委主任,9月召開首次委員會議,17人當選為市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恩格為第一任專職副主任,市總工會副主席、團市委書記、市教育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兵役局局長為市體委兼職副主任。下設辦公室、運動科、群體科、干教科、國防科。1959年,中共包頭市委決定建立市體委黨組,市體委主任云世英任黨組書記。1966年,包頭市體委撤銷,其工作歸屬包頭市文教委。1967年6月,市文教委撤銷,恢復市體委建制。1968年6月,包頭軍分區(qū)對市體委進行軍事接管。1973年,市體委結束軍管。1982年,根據(jù)國家體委指示精神,軍事體育歸市體委領導(在此以前軍事體育歸包頭軍分區(qū)與市體委兩家領導)。市體委設辦公室、群眾體育部、競賽部、科訓部、政??啤⒈O(jiān)察室,直屬單位有:一體校、二體校、體育服務中心、射擊場。
1957—1973年,固陽縣、東河區(qū)、昆都侖區(qū)、青山區(qū)、白云鄂博礦區(qū)、石拐礦區(qū)、土默特右旗、郊區(qū)相繼成立體育運動委員會,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地區(qū)的體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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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偽時期,成立過“包頭市體協(xié)分會”。國民政府時期由市(縣)政府文教局(科)分管體育事宜。
1950年,包頭市人民政府成立后,由文教局對學校體育工作進行領導,其下屬的包頭市文化館負責組織職工文體活動。1953年,成立包頭市人民政府體育工作委員會,副市長王金泉兼任主任。1954年下設辦公室和體育場。1955年改為體育運動委員會,副市長墨志清兼任主任,增設群眾體育組、運動競賽組,并著手建立委員會,吸收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1956年,副市長孟琦兼體委主任,9月召開首次委員會議,17人當選為市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恩格為第一任專職副主任,市總工會副主席、團市委書記、市教育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兵役局局長為市體委兼職副主任。下設辦公室、運動科、群體科、干教科、國防科。1959年,中共包頭市委決定建立市體委黨組,市體委主任云世英任黨組書記。1966年,包頭市體委撤銷,其工作歸屬包頭市文教委。1967年6月,市文教委撤銷,恢復市體委建制。1968年6月,包頭軍分區(qū)對市體委進行軍事接管。1973年,市體委結束軍管。1982年,根據(jù)國家體委指示精神,軍事體育歸市體委領導(在此以前軍事體育歸包頭軍分區(qū)與市體委兩家領導)。市體委設辦公室、群眾體育部、競賽部、科訓部、政保科、監(jiān)察室,直屬單位有:一體校、二體校、體育服務中心、射擊場。
1957—1973年,固陽縣、東河區(qū)、昆都侖區(qū)、青山區(qū)、白云鄂博礦區(qū)、石拐礦區(qū)、土默特右旗、郊區(qū)相繼成立體育運動委員會,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地區(qū)的體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