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宗寺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內,距赤峰市區(qū)約80公里。始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3年后毀損于洪災。清乾隆八年(1743年)又重建,乾隆帝賜名為“梵宗寺”,并親自用蒙滿漢藏四種文字題寫匾文。
1985年,被列為自治區(qū)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梵宗寺,坐北朝南、依山而建,隨地勢高低而形成階梯式院落,占地面積0.4萬平方米。院內以山門(天王殿)、正殿(大雄寶殿)、后殿(彌勒殿)為縱軸線,兩側有配殿陪襯,組合成封閉式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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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宗寺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內,距赤峰市區(qū)約80公里。始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3年后毀損于洪災。清乾隆八年(1743年)又重建,乾隆帝賜名為“梵宗寺”,并親自用蒙滿漢藏四種文字題寫匾文。
1985年,被列為自治區(qū)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梵宗寺,坐北朝南、依山而建,隨地勢高低而形成階梯式院落,占地面積0.4萬平方米。院內以山門(天王殿)、正殿(大雄寶殿)、后殿(彌勒殿)為縱軸線,兩側有配殿陪襯,組合成封閉式的四合院。